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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垂直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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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翻阅旅游杂志,不论是京都还是佛罗伦萨,这些城市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没什么高楼,城里的制高点一般是佛教的塔或者是教堂的钟楼,就连伯尔尼的制高点也是一座中世纪的教堂。

  威尼斯主岛的制高点是圣马可教堂的钟楼,但是这座城市的建筑普遍都是三四层楼。

  这是主岛的面积所致,世界上第一座“摩天大楼”是在贫民区建造的,地点是希腊克里特岛上,那个小岛是希腊神话和欧洲文明诞生的地方。

  神话中的米诺斯是由宙斯与他的情人欧罗巴所生。宙斯曾化身为公牛与欧罗巴相见,以此躲避天后赫拉的加害。因此,欧罗巴的儿子米诺斯从不使用壮牛向神祭祀,此举触怒了神。神让米诺斯的王后与公牛相爱,生下了牛首人身的怪物米诺陶。从此吃人怪兽米诺陶使克里特人陷于恐怖的旋涡。米诺斯决定请当时希腊杰出的建筑师代达罗斯在克诺索斯宫内修造了一座迷宫,用来隐藏米诺陶。当时雅典是克里特的附属国,米诺斯命令雅典王每9年送7对童男童女到克里特岛,放入迷宫中喂养米诺陶。

  雅典王子忒修斯决心为民除害,随童男童女来到克里特岛、克里特公主阿里阿得涅与忒修斯一见倾心赠与他魔剑与线团。忒修斯提着魔剑进人迷宫,将线团放开作为标记,经过殊死的搏斗,杀死了米诺陶,并循标记离开了迷宫。

  神话中的克诺索斯宫长埋于地下3千余年而杳无音信,很多人认为那是子虚乌有的传说。

  直到1878年,伊拉克里翁的考古学家偶然发现了一座古城遗址,并在那里发现了古代钱币和陶瓷残片。1879年,古城的发现者、考古学家米诺斯·卡洛凯林诺斯开始对古城进行发掘,但因受到当时统治克里特岛的土耳其政府的强烈反对,最终不得不停止正在进行的考古发掘。

  正当克里特人与土耳其人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时,英国学者阿瑟·伊文思斥巨资买下了这片土地。

  土耳其人与克里特人都没了继续挖掘的权力,伊文思从1900年开始在克诺索斯遗址上进行大规模的发掘,发现了与神话传说中相似的宫殿遗址和大量的珍贵文物,使这座规模宏大、结构纷繁复杂、室内装饰精美绝伦的豪华宫殿得以重见天日。

  这座宫殿始建于公元前2000年,最后一批建筑完成于公元前1600年。在这400年中,克诺索斯宫曾多次受到地震的破坏,然而地震也赋与了克里特的建筑师们充分施展才华的机遇。他们发挥高超的建筑技艺,使不同时期的建筑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使这座不断让这座宫殿更加壮丽辉煌。

  一个小岛的面积有限,富有的人占了大量面积的土地,穷人住的地方越来越小,最终只能垂直向上延伸。

  在威尼斯卡纳雷乔区有一块七英亩的区域,那里是除了**桥附近外有名的平民窟。

  “贫民区”这个词实际上起源于威尼斯,在犹太人到来之前那里是铜铸造厂。

  他们在这座城市工作了几个世纪,却是他们第一次被允许在城市里拥有自己的居住区。

  五百年前,威尼斯官员们欢迎外国犹太人来到这个城市来,按照当时的标准,这是一个很大的让步,是犹太人自己协商的结果,与现代宽容观念无关,威尼斯接纳的同时也在排斥他们,但这已经比其他地方好多了。

  牛是吃草的动物,也许那些童男童女并不是被半人半牛的米诺陶吃了,而是陪着孤独的他在一起,在迷宫里玩捉迷藏。

  威尼斯的街道错综复杂,犹如迷宫,建筑师们将不同时代建筑的精华添加在自己设计的作品上,最终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然而岛的区域太小了,当社区开始发展时,唯一的空间只有向上。在泻湖上造地需要大量的木头,何况房子占地面积太大了,街道就会变得错综复杂,在各种条件的制约下宫殿也和贫民窟的房子一样垂直向上修建。

  曾经有一个名叫萨拉·科皮奥·萨拉姆的富有西班牙裔商人的女儿,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就成为了一位发表过作品的诗人。她还开办了一个文学沙龙,接待基督徒和犹太人。后来这个神奇的女人以最可怕的方式被指控了,她否认灵魂的不朽,这对犹太人和基督徒来说都是异端邪说。

  有一本她出版的书,是她否认这些指控的宣言,然而她的生活变得很悲惨,没人愿意再去她的沙龙,她被仆人抢劫,在社会上被边缘化。

  如果一个人与这个世界存在太大差异,这就是下场,人终究还是群居动物,有一定的趋同性,差异太大就会被排斥。

  女孩强行和男孩一起抽烟喝酒聊政治军事会让男孩子们觉得不舒服,同样女人聊天的时候,有男人加入也会有所顾忌。

  合群就需要作出妥协,西弗勒斯乃至于整个斯莱特林都是那种不愿意妥协,显得很不合群的那类人,带着这种人去参加沙龙会搅了所有人的雅兴。

  戴上面具混在狂欢的人群里就没关系了,谁都不认得他,他也不会因为带着面具而显得格格不入。

  威尼斯没有Club,尽管有很多营业到很晚的酒吧会有DJ现场表演,但主流的夜生活及社交还是歌剧院。

  歌剧起源于巴洛克时期,最初是由意大利佛洛伦萨的一群人文主义者为了复兴希腊时期的戏剧传统而创造的音乐形式,后来影响到了威尼斯,就像画派一样,威尼斯也有了自己的歌剧学派,此后半个多世纪里,威尼斯前后开放了十几家歌剧院,一大批有才华的作曲家、剧作家为之谱曲、写脚本,比较有名的有切斯蒂、卡瓦利等人。这个时期的威尼斯歌剧场面有时奢华到了夸张的地步,开始运用灯光、道具、布景等手段衬托剧情。

  从卢梭和华伦夫人、杜宾夫人的关系来看,混沙龙的其实没几个正经人,伏尔泰是个例,毕竟他别称“欧洲良心”。

  歌剧也不是什么高雅的艺术,卡瓦利写的歌剧《伊阿宋》描写的这样一个故事,阿尔戈英雄们到了科尔喀斯并见到了国王埃厄忒斯,国王向伊阿宋许诺完成那两个不可能的任务即可获得金羊毛。国王的女儿美狄亚被丘比特的箭射中而爱上了伊阿宋。伊阿宋虽然和勒穆诺斯岛女王依思菲勒有夫妻之实并有两个孩子,但是任然被美狄亚诱惑而陷入爱情。

  婚内出轨的奸夫,美狄亚不知道他已经结婚生孩子了,美狄亚为了伊阿宋叛国了,还杀了自己的哥哥把他的尸体弄成碎块,可最后结果是什么呢?

  原版的故事里,美狄亚对所有同情她的妇女们说“在一切有理智、有灵性的生物当中,我们女人算是最不幸的。女人到了年纪还不出嫁是不幸的;而要结婚,就得贴上重金购置嫁妆,结果却是为自己找了个主人;更糟的是,如果嫁个坏家伙更苦不堪言。因为离婚对于女人是不名誉的事,但我们又不能把坏丈夫轰出家门。这样,女人结婚后首先要学会的,是应该怎样驾驭丈夫。如果成功,那么生活便是可羡慕的,要不然,还不如死了的好。”

  卡瓦利的歌剧里,指责伊阿宋的变成了赫拉克勒斯。

  伊阿宋唱道:欢愉快乐充满我的灵魂,爱的喜悦已经够了不要再多,我不再向往更多,我已经拥有了足够的欢愉。在爱的腹中和甜蜜的束缚中,死也足矣。凶猛的柔情让我死在爱人的臂弯。够了,我不再向往更多,我拥有了足够的欢愉。

  赫拉克勒托就唱了:要不就放下武器穿裙子跟你的情妇过你软弱的生活,要不就当回一个战士去完成应有的战斗夺取金羊毛。

  伊阿宋非常犹豫。

  伊阿宋曾是个伟大的英雄,坚定的领袖。但是此时他的所有目标,夺取金羊毛,夺回自己的王国,全都随着情欲的弥漫流失了。连好友的指责也无法唤起他心中的斗志,面对各种妖魔鬼怪无所畏惧的他,在爱欲中犹豫不定。

  如果Florindo是忠诚的,我将坠入爱河。

  如果是忠诚的Florindo,我将坠入爱河。

  丘比特拉开了颤抖的弓弦。

  没关系,我会用一种看起来波澜不惊的方式保护自己。

  祈祷,哭泣和抱怨,我将再听不到。

  但如果他是忠诚的,我将坠入爱河。

  如果Florindo是忠诚的,我将陷入爱河。

  充满了中年男人式的痛苦迷茫。

  音乐在威尼斯不会和美国的迈克尔杰克逊一样,让看演唱会的人激动到晕过去,即便有意大利式的摇滚,也不会毫无节制。

  年轻人逛的夜店总是充满了喧嚣,Paradiso在老贫民窟里,拿破仑把犹太人区的门给拆掉后这个社区也逐渐消失了,再加上43年的驱赶,住客几乎都搬走了。

  有人把这家店给买了下来,装修成夜店,从一楼到房顶,所有人都在让人头晕眼花的荧光灯下“跳舞”。

  那光线,还有带着面具嘶吼尖叫的人们,波莫娜觉得这里很可怕,一点都不像是店的名字——天堂。

  她理解的天堂是刚才她呆过的海滨沙滩,有粉色的夕阳和粉色的云彩,不是眼前这种样子。

  “感觉怎么样?”莫妮卡兴高采烈地说,屋顶的空气要好一点,能看到威尼斯的风景,还有调酒师表演花式调酒。

  “我想拿着我的魔杖。”波莫娜戒备得说,难怪传说这里会有吸血鬼出没,那些血管里奔腾膨胀的年轻血液能让那些活死人感受到活着的感觉。

  “别喝这里的东西。”西弗勒斯看着那些酒,对莫妮卡和阿里桑德罗说“也许我理解错了狂欢的意义,我以为狂欢是为了庆祝自己活着,而不是在拼命找死。”

  “我要离开这儿!”波莫娜厌恶得说“这地方太臭了。”

  那是一种即便用高级香水也遮掩不住的恶臭,难怪奇洛要满身大蒜味了。

  当香味和臭味混合在一起,人们会分辨这两股气味的来源,都是臭味的话会忙不迭地避开,根本就懒得闻一下。

  真相是美丽又可怕的东西,真正的征服者绝不会试图逃离死神。他会欣然接受必死的命运,并知道活人的世界里有着比死亡更加糟糕得多的事情。

  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探索的是未知的领域,只有脑子糊涂的人才期盼永生。

  不要怜悯死者,怜悯活人,最重要的是,怜悯那些生活中没有爱的人。

  因为有时候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身处地狱还是天堂。

  人类在地球上已经生存了几百万年,而在这段漫长的时间过程中,人类一直在不断的进化。但是人类进化为什么没有走永生这条路?

  繁衍后代是生物的标志特征,人类意义上所说的繁衍,大概指的是通过交配产生后代的行为。

  几十亿年了,蓝藻基本上没有啥变化,因为海洋这样的水体是个基本稳定的环境,在长时间以来并没有变化。所以蓝藻这样的单细胞生物也就不用变化了。

  蓝藻一直都是使用细胞分裂的方式来繁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生物就是永生的。

  人类为了进化而放弃了永生,基因在不断得分裂重组中产生了不同的组合,以此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恐龙灭绝了,和人类同一时期的猛犸象、剑齿虎也灭绝了,唯有人类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

  这就是为什么巫师歧视吸血鬼的原因,即便他们在麻瓜眼里是优雅高贵的血族。

  本质上他们和虱子一样,都是寄生虫,没有人类宿主它们根本没法自己造血,因为他们不是活人。

  阿瓦达索命咒对他们是无效的。

  那种不留一丝痕迹,宛如睡着了一样的死相不适合他们,狼人变形后用阿瓦达索命咒依旧有用,虽然他们死时会保持狼的样子,看起来一点都不美观。

  但他们终究还是活着的生物,要经历生老病死的过程,而且还有莱姆斯卢平那样的好人。

  他在霍格沃滋的第一堂课就是用的博格特,他的麻瓜妈妈被他的巫师爸爸救了,当时袭击她的就是它。

  别管那个咒语多“滑稽”,只要有效就行,对付吸血鬼就用“门牙塞大棒”,麻瓜的话就往吸血鬼嘴里塞砖块石头,咬不了人他们就没什么可怕了。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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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最新章节内容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大神金吾不禁夜的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三十二章 垂直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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